校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发挥高层次人才示范带动作用,根据长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要求,组织开展长春市相关人才引进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校2020年1月1日之后引进并全职工作的,属于《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校科研院所)》中明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1.《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2.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研究课题结题材料、学术论文等(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各中层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摸排本单位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组织申报人填写《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中层单位公章。
2.审核。各中层单位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3.核准认定。学校、市人才办按照《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校科研院所)》,对申报人进行核准认定。
4.实地考察。市人才办对通过核准认定的申报人进行实地考察,查看相关申报材料原件,了解人才在用人单位发挥作用以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情况。
四、有关要求
请各中层单位在7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报送人才工作办公室人才项目科。
联系人:曲侠潼金美彤
联系电话:85166928
电子邮箱:quxiatong@jlu.edu.cn
办公地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603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