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人才科研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现就申请拨付2022年度第三批人才科研经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执行期限
结合学校经费管理及进度要求,本批次科研经费执行限期截至2022年11月30日。
二、申请人员范围
按相关政策或聘任合同约定学校提供科研经费,目前尚未申请或仍有可申请额度的相关团队和个人。其中,已建经费卡中仍有相对充足沉余经费的,原则上本批次不可申请。
三、申请审批方式
为进一步落实“机关管理服务效能提升攻坚行动”工作方案,提升人才科研经费申请拨付效率,提高服务保障质量,自本批次起,人才科研经费将依托学校“网上办事大厅”试行线上申请和审批,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
四、申请审批流程
1.个人申请(8月24日-27日)。根据操作指南,申请人选择邮箱登录学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人才科研经费(学校承担部分)申请审批”,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后提交至中层单位审核;如提交后仍需修改,经中层单位人才秘书退回操作后方可修改。
2.中层单位审核(8月27日-29日)。中层单位在系统中对申请人实质性到岗情况、是否首次申报、表格填写内容完整度、准确度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经中层单位人才秘书、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人才工作办公室;如有问题,中层单位人才秘书、相关负责人直接退回至申请人。
3.人才工作办公室审批(8月29日-9月2日)。人才工作办公室对申请人人才层次、历次建卡、申请额度、经费分项情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协调财务处办理建卡及拨付相关工作。
五、相关要求
1、首次申请的,申请额度应不超过本人科研经费总额度的60%。
2、分项2(现金额度)不得超过本次申请额度的30%;建卡后,分项额度不可再做调整。
六、联系方式
1、人才办公室联系人:周靓 王赫谊
联系电话:89228972, 15943078156
2、学院教学与师资办公室联系人:王思拓
联系电话:85167932
附件: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