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1000元的仪器设备需办理固定资产。
(一)1000元—40万元的仪器设备办理流程
1.仪器设备保管人用IE浏览器(兼容模式)登录仪器设备综合管理平台(/index.html),“验收录入—新增仪器设备登记—仪器设备登记”中相关信息填写无误,发票、仪器设备照片上传后提交,告知院办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打印《新增一般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超10万元打印《新增贵重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保管人签字、3名验收人签字(超10万元需3名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验收签字)、管理员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持相关材料到鼎新楼C区三楼教师办事大厅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所需材料如下:
3.固定资产入账完成后,粉联交财务报账用,黄联交院办留存。
注:
1.仪器设备平台录入遵循谁保管谁录入、谁录入谁修改的原则,保管人对信息内容负责。
2.第一次登录管理平台的老师,请在登录前联系院办管理员,为其建立一般用户权限。
(二)超过40万元的仪器设备请直接到实管处贵重仪器科办理(咨询电话:85166923)。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1000元以下的仪器设备需办理低值仪器设备入账。如购买电话机、移动硬盘、录音笔等。办理流程参照仪器设备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未来财务报账时会要求提供低值仪器设备入账凭单。
三、使用金融服务合作建设等经费形成的、拥有使用权的仪器设备,需办理使用权仪器设备入账,履行验收与登记入账程序手续 。办理流程参照仪器设备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提交相关信息后到实管处前卫校区办公室办理(咨询电话:85166912)。
院办仪器设备管理员咨询电话:85167939